关于公开征集分包供应商入库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公司招标采购行为,加强对分包供应商的信息管理,提高采购工作效率与质量,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分包供应商,参与我公司各相关专业招标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供应商申报条件
(一)凡愿意参加我公司各类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包括当前与我公司有业务往来的供应商,以及可能参与我公司采购活动的潜在供应商。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类别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五)没有因违法行为或不良行为被限制参加采购活动;
(六)具有提供满足我公司采购需求的能力;
(七)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承包能力等;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报名提交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供应商入库申请表》(详见附件1);
(二)营业执照;
(三)供应商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2);
(四)资质等级证书(如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行业许可证(如有)及其他与企业经营活动相关的证明材料;
(五)与所申请的供应商类别相符合的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交/竣工验收单、甲方评价意见等;
(六)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
(七)生产商自有品牌须提供商标注册证;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或区域代理商的授权书;
(八)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能够证明其资信、服务状况的其他资料。
上述所有材料应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其中(一)、(三)、(六)仅需提供原件),证明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
三、入库程序及管理
(一)我公司将对供应商提交的申请资料逐一审核,选择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入库;
(二)供应商提交的申请资料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入库资料,永不录用。
(三)我公司将根据相应的供应商管理办法对入库的供应商进行日常考核和管理。
四、申请资料递交时间和地址
递交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递交地址:南京港港务工程有限公司(南京市中山北路426号6楼)
联系电话:025-58582159
南京港港务工程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