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港港务工程有限公司因实施“南京港新生圩港务分公司705泊位出场工艺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工程”)”,需进行无人化地磅改造。为保证本工程顺利开展,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1、项目名称:南京港新生圩港务分公司705泊位出场工艺改造项目-无人化地磅改造。
2、项目地址:南京港新生圩港区
3、交货地点:本招标项目工程现场招标方指定地点
4、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5、质保期:设备验收合格双方签字后,免费质保期设备投入使用24个月。
6、招标内容:本工程无人化地磅改造。
7、供货周期: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日历天。
8、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单位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在南京港港务工程有限公司分包供应商库中;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并确保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
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12日10:00至2022年12月 14 日10:00时,将投标报名表发送至1074125868@qq.com,报名成功后以邮件形式发送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元,售后不退。
5.1请各投标人于2022年12月14日下午14: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并加盖公章,注明项目名称及投标单位名称,另需将投标文件电子文件保存至U盘中,写明收件人全称,送达(或特快专递方式)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426号。收件单位:南京港港务工程有限公司经营部。收件人:季辰(联系电话025-58582159)。逾期未递交投标文件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5.2本次招标的投标文件接收电子邮件方式递交,如以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扫描成PDF文件,并以投标人全称命名,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发送至我公司报价指定邮箱:gcgsjc@163.com。
5.3投标文件应送至或邮寄至上述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南京港港务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季 辰(商务标) 025-58582159 1074125868@qq.com
史宏俊(技术标) 18551842431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426号
邮 编:210011
南京港港务工程有限公司招标办
2022年12月12日